赤峰学院关于公布推荐2023年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30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开展遴选报送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推荐美术学院“都仁仓美育工作室”和教育科学学院“‘蒙古族纸艺’美育工作室”申报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
发布时间: 2023-03-29
赤峰学院关于公布推荐2023年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30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开展遴选报送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推荐美术学院“都仁仓美育工作室”和教育科学学院“‘蒙古族纸艺’美育工作室”申报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