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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赤峰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6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在校大学生每年需进行《标准》测试一次,测试成绩存入学生档案。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决定于2025315日起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1.2024年未测试的学生;2025届毕业生往年不及格的学生;往届不及格的学生。

2.2021级(五年制)、2022级、2023级、2024级

二、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地点:健体馆、学院田径场

四、测试时间:见附表

五、测试要求:

1.接通知后请各二级学院体育部长专门负责本次测试工作做好学生通知工作

2.要求测试的教师与学生必须遵守赤峰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及防护规定。测试前应注意休息,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必要时听从医生的指导和建议。测试中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3.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如发现**或被**者,按学校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必须携带体质健康测试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穿运动服、运动鞋。

5.不能正常进行测试的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办理免测手续。



             教务处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2536


附表:

2024年未测试学生测试安排表

日期

时间

二级学院

315

08:00-11:00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护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4:30-17:00

法学与商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口腔医学院蒙古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农学院

316

08:00-11:0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

14:30-17:00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文学院、中医(蒙医)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2025届毕业生及往届往年不及格学生测试安排表

日期

时间

二级学院

322

08:00-11:00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护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4:30-17:00

法学与商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口腔医学院蒙古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农学院

323

08:00-11:0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

14:30-17:00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文学院、中医(蒙医)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2021(五年制)、2022、2023、2024级学生测试安排表

日期

时间

二级学院

329

08:00-11:00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14:30-17:00

音乐学院

330

08:00-11:00

护理学院

14:30-17:00

护理学院

412

08:00-11:00

外国语学院

14:30-17:00

中医(蒙医)学院

413

08:00-11: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4:30-17: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419

08:00-11:00

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14:30-17:00

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420

08:00-11:0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4:30-17:0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426

08:00-11:00

美术学院

14:30-17:00

蒙古学学院

510

08:00-11:00

口腔医学院

14:30-17:00

农学院

511

08:00-11:00

教育科学学院

14:30-17:00

教育科学学院

517

08:00-11:00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14:30-17:00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518

08:00-11:00

临床医学院

14:30-17:00

教师教育学院

524


08:00-11:00

法学与商务学院

14:30-17:00

法学与商务学院

525


08:00-11:00

基础医学院

14:30-17:00

文学院

67


08:00-11:00

历史文化学院

14:30-17:00

历史文化学院

68

08:00-11:00

体育学院

14:30-17: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精神,在校大学生每年需进行《标准》测试一次,测试成绩存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总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