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关于拟推荐2023年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3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自治区中小学美育示范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24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开展遴选报送工作。
经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组遴选推荐,决定拟推荐美术学院“中国蒙古族刺绣与服饰”传承项目申报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受理地点: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崇学楼304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8251357
受理邮箱:cfxykgb@163.com
教务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