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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采集2018级、2019级学生电子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函〔2019137号》文件精神,要求考试系统中有学生电子照片的才能报名,为满足我校学生在校期间报考各类国考需求,教务处决定10181030采集2018级、2019级学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高度为358像素,宽度为441像素,分辨率350dpi24RGB真彩,白色带底纹背景(赤峰学院),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2/10,左右各空1/10

2、文件大小控制在40K60KJPEG格式,文件命名为“身份证号.JPG”。

3、照片要求免冠,不戴眼镜,流海不能过眉,严禁浓妆和面部修图。

4、请同学们按规照要求备好,于20191028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文件夹以班级全称命名,交到崇学楼300室,检查合规后留用。

5、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一名教学信息员负责本次工作,于1017下午430分到崇学楼教务处312室开会安排具体事宜。因未采集或照片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教务处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