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3〕4号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践(第二阶段、线上)工作的补充通知
依据《赤峰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方案(试行)》《赤峰学院教育实习实施细则》(赤院院字〔2020〕12号)《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育实践(第二阶段、线上)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践对象
教育实践对象包括我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及教育实习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往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即参加第一阶段线上实习的全部学生。
二、教育实践时间
集中实习(第二阶段、线上):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6日,共4周。
集中研习(第二阶段、线上):2023 年3月27日-2023 年4月2日,共 1周。
三、教育实践方式和内容
(一)方式
按照学校统一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用户名、密码不变),完成平台内设置的第二阶段教育实习环节,包括备课、试讲、评课、授课等教育实习环节;进行教学反思、小组评课和指导教师点评和指导等教育研习环节。
(二)内容及要求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5-8人为宜),借助“腾讯会议”或“钉钉”等线上方式进行组内轮流试讲。每人选取第一阶段实习撰写的授课教案1篇(不得与第一阶段录制的教学视频重复),深度设计教案并试讲。组内学生互听互评,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提交评课记录1份。评课记录需包括组内其他各成员的试讲情况。
2.学生根据互听互评情况修改教案,并录制模拟授课视频,时长8-15分钟,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提交。
3.撰写教育实习总结报告(第二阶段、线上),总结实习的表现情况和主要收获,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
4.撰写教育研习报告(第二阶段、线上),对实习过程进行反思与研究,并加以分析与自我评价,以达到经验交流与能力提升的目的,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
四、教育实践指导教师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变,继续担任第二阶段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指导学生分组,监督学生设计新授课教案、试讲、录制模拟授课视频,评定教育实习总结报告、教育研习报告和模拟教学视频。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3 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