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2〕8号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做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赤峰学院本科专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赤院院字〔2018〕151号)《赤峰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8〕198号)《赤峰学院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赤峰学院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本科专业、撤销本科专业。
二、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原则,统筹规划专业建设,结合现有办学基础和办学条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大力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和就业前景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并综合考虑内蒙古自治区其他高校开设拟新增专业数量、招生就业情况、生源分析,广泛听取行业和用人单位专家的意见,认真组织论证。
2.每个二级学院最多申报1个专业,条件达不到国家专业设置标准要求的不能申报。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规定,高校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原则上按撤销专业处理。请各二级学院对现有专业进行梳理,达到条件的提交撤销申请。
4.各二级学院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与行业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行业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合理控制专业规模,新增本科专业,应调减重复率高、就业率低、布点过多、生源较差的专业。
5.学校将依据发展规划、专业布局、办学能力、市场需求等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所报专业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新增专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新增专业需填写《赤峰学院拟新增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附件2)、《赤峰学院拟新增专业办学统计表》(附件3)、《赤峰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4)、《赤峰学院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5);撤销本科专业需填写《赤峰学院本科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6)。
各二级学院将本科专业设置材料(申报专业和撤销专业)提交至本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形成二级学院审核意见,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二级学院需提交所有本科专业设置材料(申报专业和撤销专业),一式七份,双面打印,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办公室(崇学楼3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fxykgb@163.com。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中的第1项“学校基本情况”和第9项“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由学校统一填报,各二级学院无需填写。
联系人:刘海波 刘海涛 电话:8251357
附件:1. 《赤峰学院拟新增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
3. 《赤峰学院拟新增专业办学统计表》
4.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5.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6. 《赤峰学院本科专业撤销申请表》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