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依照《赤峰学院2020年教学工作要点》(赤院院字〔2020〕63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教务处重新修订了《赤峰学院本、专科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教职员工学习讨论,并将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无意见也需书面说明),于9月14日下午5:30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崇学楼304室)。
联系人:张 迪,电话:8300156
附件:赤峰学院本、专科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