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赤峰市教育局要求,现开展遴选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官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2023年新增面试官推荐名额》(附件1),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申报,各相关单位进行择优推荐。
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 5 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反师德行为规范记录。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务必于1月7日18:00前将推荐表Word版(附件2)、基本信息推荐汇总表Excel版(附件3)及附件2、附件3 的PDF电子版(签字盖章)发送到电子邮箱cfjwcjx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艾林
联系电话:13789496686
附件1:2023年新增面试考官推荐名额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附件3:2023年新增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