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和《赤峰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管理办法》([2011]201号)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总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学校决定于
一、测试对象:2015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2017级本专科学生、2018级本专科学生(2019届毕业生除外)。
二、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臂屈伸/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地点:健体馆、田径场
四、测试时间:见附表
五、测试要求:
1.接通知后请各学院安排体育部长专门负责本次测试工作并于3月20下午2:30分到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开会。
2.测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必须本人参加,如发现替考或被替考者,按学校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必须携带体质健康测试卡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穿运动服、运动鞋。
4.不能正常进行测试的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办理免测手续由班长测试时统一交予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每年测试都需办理)。
5.我校各个运动队在训队员及办理本次免测的学生也必须随班级采集身高、体重和肺活量数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按时测试的学生,请于
附表:2019年上半年赤峰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安排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