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教字〔2019〕3号
教务处关于报送2019年度实验耗材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依据《赤峰学院实验材料采购与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2]75号)规定,请各单位按照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验教学需求认真组织填写和报送2019年度实验耗材采购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2019年度实验耗材采购计划。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前请对实验室耗材库存进行认真清点,结合存量情况确定本次申报清单,确保按需申报,避免浪费。
2.所有耗材必须标明规格型号(或等级)、数量、产地、金额等信息,标明使用时间,如上半年、下半年或实践创新学期。
3.实验材料以外的仪器、设备、工具及配件等不属于申报范围。
4.请参考以往年度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申报,如果耗材总额度有变动,请单独提交实验耗材额度变动情况说明,详细阐述变动理由,如预计招生人数、实验内容变化、实验室建设变动等情况。
5.根据财务制度要求,实际产生的实验耗材与预算报送清单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请各单位仔细考查、认真研究,务必保证按实际需求报送耗材清单。
6.请各单位将所报耗材汇总并进行初审,于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8300156
附件:赤峰学院2019年度实验耗材申报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