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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转发《关于2019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教师境外交流报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2

 学校各ISEC/AISEC教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了《关于2019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教师境外交流报名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根据ISEC项目实施情况,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选派6人参加2019年境外交流,四个ISEC项目专业各遴选一人,ISEC公共课(双语授课)教师中遴选两人,已经有过ISEC境外交流经历的教师不在推荐之列。AISEC项目因开设时间短,授课轮次不足三轮,故本次选派不予考虑。

二、遴选条件

各院部依据下列条件,按条件先后进行遴选,同一条件下,高者优先,如下列条件均相同可参考其他辅助条件:

1.具有ISEC上岗资质的专任教师,且从事ISEC课程教学轮次达到三次及以上者;

2.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且在课程教学中表现突出;

3.具备良好的英语教学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学习主动性较强,拥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ISEC准培训师资质的教师;

5.积极参加ISEC教师专题培训和校内教研活动,且培训次数不低于三次;

6.ISEC教学、教研方面取得校级以上成果的优先;

7.其他辅助条件。

三、遴选程序

1.ISEC/AISEC教师自愿向所在专业学院提出报名申请,填报“2019ISEC教师暑期境外交流报名表”(附件2)和“2019ISEC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

2.四个ISEC项目专业和ISEC公共课承担单位参照上述遴选条件及评教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具体的遴选方案,根据方案各学院遴选推荐1ISEC教师。

3.请各学院于2019322前将遴选工作的具体方案、遴选过程、遴选结果、教师报名表及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崇学楼306室)。

4.教务处对各院部推荐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5.审核通过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择优推荐,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9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教师境外交流报名的通知

附件22019ISEC教师暑期境外交流报名表

附件32019ISEC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

 

教务处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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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关于2019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教师境外交流报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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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2019年isec教师暑期境外交流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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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2019年isec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