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按时完成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作要求,在校大学生每年需进行一次测试,测试成绩存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总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结合我校实际,对2018年度《标准》测试成绩50分以下的同学给予补测,现将补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
时 间 |
院部名称 |
|
|
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
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文学院、 音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
|
|
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蒙古文史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
|
医学院、口腔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 |
二、地点:赤峰学院健体馆
三、补测名单见附件
四、 注意事项:
1、凡在测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测试卡参加测试,丢失证件者请提前办理,无证件(包括证件无法识别)者不予测试。
3、测试前应注意休息,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必要时听从医生的指导和建议。测试中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4、我校各个运动队的学生也务必参加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数据的采集。
5、如有疑问请提前与体质健康中心联系(段老师13904764448)。
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