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8〕55号)的精神,我校2019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设置与需求情况寻找到的对口合作单位,经协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且符合《赤峰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校企合作办学基本要求的专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包含如下内容:
1. 合作办学双方单位性质、资质、师资及教学条件;
2. 合作方式、培养方案;
3. 教学实施保障;
4. 就业保障;
5. 专业培养成本核算;
6. 开展校企合作专业的可行性报告;
7. 开展校企合作专业的风险评估报告;
8. 合作协议书(审核稿)。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申报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chunhuiliu1982@163.com,纸质版于
联 系 人:刘春辉
联系电话:8300152
此通知。
附件:《赤峰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