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议,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或纪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联系电话:
教务处:0476-8300153
纪 委:0476-8300052
附件:201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含附属单位)
赤 峰 学 院
发布时间: 2018-11-22
经评议,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或纪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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