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教字[2018]58号
赤峰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设计标准和审核制度,保证课堂教学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多媒体课件要求
1.课件应紧扣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明确,课件的繁简应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相适应。
2.课件应根据课程特点,尽可能充分利用各种图表、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媒体信息直观地反映教学内容,解决用语言难以表述的复杂运动、工作原理、工艺流程、影视效果等问题,尽可能扩大知识信息量。
3.课件不允许仅仅列示标题、定义或讲稿文字,不是简单地将板书或电子教案放映到屏幕上,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有较强的针对性,解决传统教学难以解决的问题。
4.教师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应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系系统化。
5.禁止以下现象的发生:课件中内容大段从教材上进行复制;课件中出现大段介绍性、描述性文字;课件文本字数多,字型小,放映时占据屏幕面积过大;简单照抄其他学校的课件;直接使用教材配套的课件;单纯将Word文本作为课件。
二、多媒体教学要求
1.多媒体技术是教学中的辅助工具,教师应遵循教学规律,针对学生的反应和气氛变化适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方式,将传统的板书教学、教师的肢体语言和多媒体课件有机结合,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2.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须采用站立姿势(因身体状况或教学需要现场大量录入信息等特殊情况除外),避免站在操作台前埋头宣讲不与学生直面交流。教师应尽量使用激光笔、无线话筒等远距离控制教具。
3.避免画面跳转过快、不顾及学生思路和听课状态、传输知识的时间短于学生对其感知和记录的时间。
4.课前教师应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讲授内容和所用设备与课件的兼容情况,确保教学正常进行,一旦出现故障设备或停电等情况,应采用板书授课。
5.禁止出现以下情况:因调试课件浪费上课时间;一节课从头至尾播放课件;设备出现故障或停电时,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或造成停课。
三、多媒体教学管理
1.采取教务处、二级学院两级管理的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教务处负责组织多媒体教学课程的课表编排、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等。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所有多媒体课程授课资格的审核、教学过程的检查和多媒体教学活动的组织等。每学期初,教学单位依据《赤峰学院多媒体课件评价标准》(见附件)审核所有多媒体课程课件,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审核不合格的课件,二级学院不得批准其在课堂教学中使用。
2.校院两级督导采取课件抽查、随堂听课的方式不定期对多媒体教学进行抽查,对课件制作不符合要求或教学过程不符合要求,学生普遍反映单调枯燥、教学效果不好者,反馈给二级学院并停止其使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效果作为各类教学评优的参考。
3.多媒体教学纳入学期教学检查内容,二级学院多媒体教学审批情况作为院部考评的依据。
4.新任教师未能完成两轮以上听课任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多媒体授课,如需提前上岗且使用多媒体,应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
四、教学单位多媒体教学审批程序
1.授课教师至少应准备全部计划教学内容30%的多媒体课件,将课件、课件制作说明及教案提交所在教研室审核。审核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使用多媒体的技能;该门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后能得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已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教学课件,并已策划好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师能够恰当合理使用课件,已在教案中列出实施多媒体教学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2.教研室根据上述资料和审核要求对多媒体教学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根据教研室上报意见及相关资料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并进行审批。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赤峰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