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赤院院字〔2020〕182号)的通知文件,按照工作部署,教务处启动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依据《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赤院院字〔2020〕182号)认真组织论证、申报。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科(崇学楼304室)。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4.《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和《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cfjwcjxk@163.com。
5.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
附件:1.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