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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申报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9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赤院院字〔2020182号)的通知文件,按照工作部署,教务处启动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依据《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赤院院字〔2020182号)认真组织论证、申报。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科(崇学楼304室)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4.《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和《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cfjwcjxk@163.com

5.截止时间为2021115日。


附件:1.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1229


附件下载:(请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

  • 附件1:赤峰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 附件下载:(请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

  • 附件2: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