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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1〕28号 关于遴选推荐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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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128

关于遴选推荐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遴选推荐面试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申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教务处负责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务必于1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3)报送到崇学楼304,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cfjwcjx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76-8300158


附件1: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97号)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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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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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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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