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1〕28号
关于遴选推荐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遴选推荐面试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申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教务处负责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务必于1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3)报送到崇学楼304,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cfjwcjx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76-8300158
附件1: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首批面试官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97号)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