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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0〕16号 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延期返校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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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016

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延期返校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赤峰学院关于推迟2016级、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学生返校复课的通知》(赤院院字〔2020145号)文件要求,现对学生延期返校的相关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1.4周(914-20日)继续按线上授课模式执行。

2.自第5周起恢复线下授课模式,其中第5-8周(921-1018日)为实践创新学期。

3.2021届毕业生于930日前完成实践创新学期内遗留的教务任务,109日起全校统一进入实习环节。

4.因错峰返校而影响的授课时间,任课教师需在业余时间补回。

5.专升本及职业本科学生自本周至返校日执行线上授课模式,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课程并且按本校和外校的录取名单联系学生。学生原学校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负责人及电话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杨金浩   18647675881

2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阚静飞   17804998111

3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王盛英   13704707004

4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曹晓峰   15144764708

5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王建光   15047945693

6.学生返校后,执行错峰作息时间安排。合班授课且学生作息时间不同的课程,由任课教师从下表中确定作息时间。

1)错峰作息时间安排(101日前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按原有作息时间执行。

蒙古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文学院、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的学生按照表1执行。

1

节次

时间

备注

1

7:40-8:25


2

8:35-9:20


3

9:50-10:35


4

10:45-11:30


5

14:10-14:55


6

15:05-15:50


7

16:20-17:05


8

17:15-18:00


9

19:00-19:45


10

19:55-2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的学生按照表2执行。

2

节次

时间

备注

1

8:00-8:45


2

8:55-9:40


3

10:10-10:55


4

11:05-11:50


5

14:30-15:15


6

15:25-16:10


7

16:40-17:25


8

17:35-18:20


9

19:00-19:45


10

19:55-20:40


2)错峰作息时间安排(101日后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按原有作息时间执行。

蒙古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文学院、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的学生按照表3执行。

3

节次

时间

备注

1

7:40-8:25


2

8:35-9:20


3

9:50-10:35


4

10:45-11:30


5

13:40-14:25


6

14:35-15:20


7

15:50-16:35


8

16:45-17:30


9

18:30-19:15


10

19:25-20:10


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的学生按照表4执行。

4

节次

时间

备注

1

8:00-8:45


2

8:55-9:40


3

10:10-10:55


4

11:05-11:50


5

14:00-14:45


6

14:55-15:40


7

16:10-16:55


8

17:05-17:50


9

18:30-19:15


10

19:25-20:10



此通知。


教务处

20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