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赤峰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赤院院字〔2024〕18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学生实验操作行为,强化实验安全管理,保障实验教学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提升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验教学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实验操作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主讲教师职责,筑牢实验教学基础
主讲教师是学生实验操作规范与安全的直接指导者和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实验课前,必须向学生全面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规则》及对应实验项目的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每位学生清晰知晓实验要求、操作标准和安全底线。
必须将规范的实验操作流程以书面、电子文档等可追溯的形式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同时结合实验项目特点,通过演示、视频讲解等方式,直观展示规范操作细节,重点讲解易错环节、危险操作禁忌及应急处置方法,开展全方位实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熟练掌握实验安全规程和应急处置技能。
实验过程中,必须全程在岗,认真开展巡视检查,密切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操作情况,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实验疑问,有针对性进行操作指导,引导学生安全、规范、有序完成实验任务。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或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可暂停其实验操作资格,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二、强化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夯实实验保障能力
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室运行、仪器设备保障和实验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做好实验保障与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课前,必须全面检查、调试实验仪器、设备、药品及备用实验器材,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药品试剂合规可用、器材数量充足,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实验课进行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密切关注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排查并排除实验仪器故障,详细记录实验设备使用情况、故障处置过程等信息,确保实验过程顺畅。
实验结束后,必须指导并协助学生做好实验仪器、器材的清洁、整理和归位工作,核对仪器设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全面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等安全设施,清理实验废弃物,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为后续实验教学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并协助主讲教师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参与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弃物处置流程,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要求,筑牢实验安全防线。
三、补充学生实验操作规范举措,强化全过程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验操作行为,强化实验全流程管理,除上述要求外,补充以下举措:
1.建立实验准入制度。实行“先培训、后考核、再上岗”闭环管理,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通过学校组织的实验操作与安全知识考核,签订实验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获得实验操作资格;未通过考核者,不得参与实验活动,直至考核合格。
2.规范实验预习管理。学生实验前须认真完成预习任务,熟悉实验目的、原理、步骤、操作规范及安全注意事项,提前了解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预习不合格者,主讲教师可取消其本次实验资格,责令其补预习后再参与实验。
3.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行为规范。学生进入实验室须按要求穿戴实验服、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背心等违规着装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严禁擅自更改实验步骤、违规使用仪器设备、随意取用药品试剂,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
4.建立实验操作督导检查机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定期对学生实验操作流程、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排查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将学生实验操作规范情况纳入学生实验成绩考核,与学生评优评先挂钩。
5.强化实验废弃物规范处置。学生须按照实验要求和实验室规定,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废弃试剂等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存放,严禁随意倾倒、丢弃;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对实验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合规处置,做好处置记录。
6.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生必须熟悉实验室应急设施(灭火器、洗眼器、应急喷淋等)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掌握常见实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实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实验,采取初步应急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向主讲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验操作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一位主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学生,严格落实各项管理举措。
主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和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体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主动学习实验安全知识,规范自身实验行为。
学校将定期对各二级学院实验操作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二级学院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