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教务公告 >> 教务处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务处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41号)文件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国家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教育厅共下达我校推荐名额1名。我校教师可申报思想政治理论领域优秀教师或高等学校优秀教师。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严格评审条件和推荐程序。

2.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后,将评选结果加盖公章报送到教务处。

3.书面材料包括二级单位遴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等)、候选人汇总表(有被举报情况的不论是否查实均应备注)、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党支部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时的表现的书面意见(具体要求见附件);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候选人汇总表、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

4.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推荐教师进行遴选,并上报教育厅。

5.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于2021521日上午12点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科,电子版发送至:cfjwcjxk@163.com

联系人:杨丽宏  于艳波 联系电话: 8300158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汇总表

4.遴选工作指标体系

5.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6.学科代码及名称

7.2021年国家教学名师推荐政治审查意见


教务处

2021520



附件下载:(请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

  •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