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0〕14号
教务处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复课教学工作安排的方案
学校各单位: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教电〔2020〕25号)和《赤峰学院关于调整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复课工作的通知》(赤院院字〔20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情况,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前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一)非毕业年级
1.实践创新学期安排在第4-7周(9月14日-10月11日),原第5-7周课程内容调整至第1-3周(8月24日-9月13日),按线上授课模式执行。
2.学生返校后,自9月14日起恢复线下授课模式,因错峰返校而影响的教学时间,任课教师需在业余时间补回。
(二)毕业年级
1.教学周次按校历执行,实践创新学期时间不变。
2.实践创新学期的实践类课程按线上授课模式执行,应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手段,适当增加演示、模拟等实践课程资源,同时做好实践指导工作;无法实施线上授课的课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需履行正常报备手续。
3.师范类专业在第1-3周内完成由师范教育实践中心组织的U-G-S模式线上技能考核。
二、教学安排与实施
(一)开学日前准备阶段的教学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须按7月7日发布的《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安排的通知》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所有任课教师在泛雅平台上提前建好本学期课程,并完成PPT、电子教案、测试题、课前预习、课后作业、微课视频等网络课程资源,开课前需在班级管理中添加好上课班级学生,核实选课学生名单,明确课程学习任务,并组织学生加入微信群、QQ群等,与学生保持有效沟通渠道。选用其他教学平台的教师自主做好线上教学准备。
2.教务处负责已有在线平台的维护、选课学生名单的导入、师生登录等工作,为线上教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开学日至学生返校日阶段的教学工作安排
1.理论课程的安排与实施(含专业课、公共课等)
(1)全部理论课程(含实验课的理论部分)实施网络在线授课,任课教师要优先选用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实施教学,也可以通过腾讯会议、瞩目等网络平台实施在线直播教学,也可以利用国家开放MOOC平台、在线开放课程等替代教学。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编制课表或者互换、调整现有课表理论课和实验实践课时间,为学生返校后安排实验实践类课程提供条件,并及时下达到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对于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同的分班教学课程可实施“合班指导、分班管理”模式。
(3)任课教师要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准时、全程给学生在线授课,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自主选择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学生自学+线上辅导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改革,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任课教师要重视在线课堂的教学纪律和教学秩序,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课程教学要求和学习安排,注重平时考勤、随堂提问、发起问卷、平时作业、课程论文、阅读报告、单元测试等过程化考核,并及时记载和留存相关记录。要利用在线平台、微信群、QQ群等途径对学生实施学习导引、线上辅导和答疑等教学活动,每2课时课程内容不少于1次与学生互动交流。
(4)对于牧区、偏远贫困等网络环境较差地区的学生,任课教师可指定学生阅读书目、提供学习资料,或利用中国教育电视台第四频道相关课程资源进行学习。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可根据学生实际予以综合评定,不落下每一个学生。
(5)学生可以使用手机或电脑在线学习,可通过微信等媒介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络,获得指导与辅导,或利用在线学习完成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修读。要按时上课,不刷课、不替课,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尊重教师,专心听讲,主动思考,积极参与线上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不进行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等。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必须事先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缺勤的,按照旷课处理。
(6)凡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专业课程,教师可为学生推荐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在线开放课程,学生持修完的课程证书可合理置换学分,各二级学院也可推迟或调整开课时间。
(7)公共体育课由学生自行开展日常体育锻炼为主,由体育学院负责安排具体课程学习内容,返校后开展正常教学。
2.实验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安排与实施
实验课程和实践课程按线上授课模式执行,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手段进行讲授和指导,或将理论部分前置讲授;无法实施线上授课的课程,可适当调整开课时间,但需提前在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教学专家组,负责进一步完善学生返校前教学工作方案和教学质量管理措施,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加强对各个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开设课程统筹、教师教学准备指导和学生学习指导,及时掌握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设计(教案)情况、教学资料准备情况、线上教师授课情况、作业布置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将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总结、梳理、汇总,掌握课程整体运行情况。
4.教务处积极配合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审核工作,保障在线教学的顺利实施。
5.学校督导组和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组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做好教学质量的适时监控与管理。
(三)学生返校日以后阶段的教学工作安排
学生正式返校后,恢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各教学单位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疫情防控需要和师生返校情况,认真落实好各门课程和各个环节的教学任务,实现与正常教学方式的无缝转换。
三、期初补考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往届学生考试科目包含毕业前未能通过考试的必修课程。往届学生补考时间为8月29日-30日;公共体育必修课考试由体育学院负责实施,考试时间为8月30日(星期日)15:00-17:00,考试地点:综合体育馆。
2.在籍学生考试科目包含2019-2020学年上下两学期的考试未通过的必修课程。在籍学生补考时间为9月5日-6日;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公共体育必修课考试,具体安排及名单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除公共体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考试均采取线上考核方式。
(三)具体要求
1.公共必修课考试科目和人数较多,请各学院教务办认真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公共课考试安排及名单》(另行通知)通知到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上考试。
2.专业课的期初考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落实,请各学院于9月1日前将期初考试安排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3.往届毕业生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在8月2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补考申请,学院审核后,于8月27日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4.各学院务必在9月4日前完成往届毕业生补考成绩录入工作,9月13日前完成在籍学生补考工作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四、其他事宜
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时间和教学工作待自治区公布录取名单后,另行安排。
教务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