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71号)文件通知,我校将启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根据自治区文件我校申报优秀教材奖名额2项,先进集体奖1项,先进个人1人。
二、申报、推荐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1.2020年11月24 -26日,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参评范围、分配名额等,组织优秀教材初评、申报等工作。
2.2020年11月27 -29日,教务处会同宣传部进行评审。
3.2020年11月30 日-12月4日,进行公示。
4.2020年12月5 -10日,完成网上申报。
5.2020年12月11-15日,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的推荐参评教材进行网上评审。
6.2020年12月16-25日,自治区教育厅教材建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限额对拟推荐参评国家级优秀教材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7.2020年12月26-27日,推荐参评国家级优秀教材奖高校,按要求制作推荐教材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报送自治 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三、推荐参评国家级优秀教材奖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教材(一式两本或两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两份);
2.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 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2);
4.实际编写和审核人员所在学校一级党组织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5.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教材,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以上报送材料如有异议,以后期通知为准。)
3.材料收取:纸质版材料交至崇学楼304教学质量监督科,电子版发送到cfjwcjxk@163.com.
四、推荐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函件报送要求
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2.《申报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3.《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以上报送材料如有异议,以后期通知为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受理:
五、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材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组织公示的相关机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相关机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
附件1:《关于组织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71号)
附件2: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附件3: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