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0〕23号
关于取消期中考试周、调整考核方式等教学事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112工程”,更好地推进课堂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方式的转变,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2019年全校调研过程中大多数二级学院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取消期中考试周并全面实施过程化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的调整
取消各学期期中考试周的设置,原则上单学期中第1-4周设为实践创新学期,第5-20周设为教学周,第21周设为复习周,第22周设为考试周;双学期中第1-16周为教学周,第17周设为复习周,第18周设为考试周。
二、考核方式的调整
即日起,所有课程(含ISEC、AISEC项目课程)全面实施过程化考核,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20%,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80%。其中,过程性考核次数不得少于3次,期末考核成绩不超过总评成绩的40%。其他相关要求按《赤峰学院课程考核及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或考核形式的差异,可自行调节每次考核成绩所占比重,但需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论证审批后方可执行。
因不满足过程化考核条件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执行期中考试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请,由开课单位审核批准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但考试时间不能占用正常授课时间。
三、本学期2020级学生教学安排的相关事宜
1. 本学期2020级学生第6-21周为教学周,第22周为考试周,为充分保证教学时间,不足16周授课课时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全。
2. 本学期2020级学生自10月2日起上课,授课方式为线下授课,线上授课资源可供学生当学习资料使用。
3.由于受疫情影响,本学期2020级学生的授课时间紧张,许多课程的授课时间安排在晚上或周末,望各位任课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准备。
此通知。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