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1届毕业生将于10月9日开始实习,现将实习前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届毕业生上学期和本学年实践创新学期遗留的教学任务需在10月8日前完成,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并落实。
2.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在实习工作开始前,对毕业生进行生产安全、职业纪律、疫情防控等相关教育工作,确保实习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3.师范生教育实习由师范教育实践中心统一安排,实习生自10月9日起分批次前往实习学校。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出发时间和地点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教务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