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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31



学校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好广大师生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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