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赤峰学院2023年度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录取学生名单的通知》(赤院院字〔2023〕116号)及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填写《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确认表》(附件1),如确认修读则坚持完成学业,不要半途而废。如因特殊情况需退学者,须填写《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退学申请表》(附件2)。
4.请各单位通知录取的学生,于10月16日前持《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审核备案表》(附件3)依次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
5.各开课单位于10月20日安排本学期教学任务,停课前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延至寒假期间进行。
附件1: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确认表
附件2: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退学申请表
附件3:赤峰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审核备案表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