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包金花



包金花,19639月出生,女,蒙古族,教授。19877月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获哲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19878月至今,赤峰学院任教。主编出版了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高校蒙古文教材《民法学》,主编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高校蒙古文教材《民族法学》,主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途径研究》,主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对策研究》,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下蒙古族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实践研究》。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高等学校《法学概论》、《法理学》、《民法学》、《民族法学》、《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期间,2013年本人主讲的《民法学》课程被评为赤峰学院校级优秀课程。   主编教材: 主编出版了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高校蒙古文教材《民法学》,201212月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编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的高校蒙古文教材《民族法学》(2016年立项,待版)。   项目: 主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途径研究》(2014B006),结项; 主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对策研究》(NJZ1409),结项; 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生态文明视野下蒙古族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实践研究》(14BZX030)。   论文: 《对内蒙古地区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内蒙古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 《论成吉思汗依法治国思想》(中国蒙古学研究2014年第2期); 《关于民族法学学科建设的思考》(赤峰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几个问题》(赤峰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简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赤峰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关于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思考》(赤峰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途径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 《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调查与分析》(赤峰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调查与分析》(内蒙古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蒙古族生态法及其当代启示》(中国蒙古学研究,2018年第1期)。   获奖: 期间,论文《论内蒙古地区民族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自治区人大、民委主办的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 (2014年); 论文《对内蒙古地区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荣获赤峰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2016年); 论文《关于内蒙古地区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首届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016年); 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对策研究》 荣获赤峰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2017年); 论文《对内蒙古地区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2017年);荣获内蒙古法学会第二届“法学、法律优秀人才奖”(2016年)。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