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红受聘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客座教授


7 3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聘任仪式,聘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行政庭庭长孙艳红为客座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聘任仪式,院长张清华为孙艳红法官颁发了聘书。

孙艳红,女,197010月生,1990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年分配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67月获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四级法官。2015年,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18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天平荣誉奖章。

通过聘请孙艳红法官为客座教授,将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法律文书写作、案例分析等多门实践类课程,对实践教学、实习等提供指导和帮助,并能为全校师生进行普法教学。满足法学学科自身对实践教学的特殊要求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办学理念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 74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