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场所、科研场所 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公场所、科研场所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做有序。

1.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人要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即: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及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利用宣传教育材料等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个人的安全意识。要经常开展常规性检查活动,防患于未然。

2.安全工作责任人要通过“预防、检查、维护、整改”等四项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其他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1)对确需存放在办公室的各种办公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上或抽屉、橱柜内,以防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发现隐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吸烟人员要每天清理烟缸,确保烟蒂彻底熄灭,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7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电源、水笼头。

8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