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25〕56号)要求,为做好2025 年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受理我校各二级单位在职、在校师生(职工)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统一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二、项目信息
(一)主要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及有关国家合作奖学金项目等。
(二)项目查询:《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各项目指南(简章)、部分项目专栏信息已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布(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布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申报,并按照项目申报时限提交申请材料。除个别项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发文外,国际处原则上不再单独发文。
(三)选派规划:各单位要结合自治区、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强区要求、赤峰学院规划以及本单位学科特色,科学制定2025年本单位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规划,选派规划要明确可实施项目、拟申报项目、选派类别、选派人数、工作保障等。各单位要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个性化项目,选派规划纸质版(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须于5月18日前报送我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uki6571@163.com。
三、报送材料
各项目网报结束前,请申报人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相关材料,并将纸质版推荐名单、思想政治综合评价(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网传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处(逸夫理工B楼座218室),同时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内单位推荐意见可编辑的 word 版(不超过 500 字)发送至指定邮箱(suki6571@163.com)。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相关材料,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办理学校推荐公函相关手续,统一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鲍迎会
联系电话:8300523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