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具体岗位需求。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0日-4月9日
三、选拔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周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岗位,报考者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1.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下载纸质版本。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政治面貌、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品德师风、廉洁自律、教学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状况及存在的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等情况逐一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各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3.申请人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推荐信及被推荐人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逸夫理工楼B座218室)。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为符合条件人员出具学校正式推荐函,并统一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厅将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复审和筛选。
联系人:鲍迎会
联系电话:830052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