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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日期: 2024-09-02 摘要:

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常态化开展党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宗教政策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负责制订和实施发展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构建学校战略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纲要,统筹协调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开放合作、校园建设、支撑保障等配套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组织指导各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组织学校发展规划项目的立项实施。负责修订完善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核心指标评估体系,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实施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规划实施评估考核。

三、负责统筹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负责学校综合性改革方案的调查研究、制定、实施、过程检测和结果评估的统筹组织实施。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参与或组织重点工作建设项目管理,对其工作进度实施进行过程监控,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负责发展战略政策研究与政策咨询服务。研究跟踪国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战略与发展举措,收集、分析和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最新动态,及时反映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定期编发《高教动态与高质量发展周报》,供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决策参考。

五、负责统筹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