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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商务学院落实领导班子联系群众制度细则.docx 2025-08-22



法学与商务学院落实领导班子

联系群众制度细则

第一条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动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进一步深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师生的联系,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密切师生关系、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赤峰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生和教师工作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系群众工作要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以了解师生需求、服务师生、答疑解惑、解决问题为主要任务,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教育、评议和监督。

第三条 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学年至少开展专题调研1次。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四条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教师的联系沟通,并重点加强与高层次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青年教师的联系沟通,听取教师对学院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了解教师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五条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沟通,参与学院全员育人工作,关爱本科新生成长,每学参与学生活动、走访生宿舍至少2次。

第六条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听课制度,及时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其中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8学时,其他院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6学时。

第七条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接受监督,听取建议意见。

第八条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分管工作状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九条 坚持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离退休老同志制度。及时向老同志通报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大节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应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

第十条 坚持院领导信访包案制度。对疑难复杂和影响重大的信访事项,由业务归口院领导一包到底,由其提议召开学院党政开联席会议或提交学院党总支会研究解决此信访事项。

第十一条 加强和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就事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学院领导班子要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并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沟通情况,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

第十二条 在落实联系群众制度中,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关系师生切实利益和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的解决落实力度,必要时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专项督办。

第十三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每年应向学院党总支报告或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第十四条 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学院领导班子联系群众工作的协调服务。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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