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
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赤财监规〔2020〕4号)《赤峰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赤财监〔2021〕570号) ,现就2025年我校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监控范围及内容
(一)绩效监控范围:学校各二级学院、党政教辅部门2025年全部预算资金(含追加)支出项目。
(二)监控内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并对绩效目标偏差和项目进展缓慢原因进行分析,预测年内完成目标的可能性,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二、监控方式
(一)各二级学院、党政教辅部门须依据申请资金时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1-7月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监控,填写《赤峰学院预算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
(二)需要重点监控的项目,计划财务处将单独联系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现场填写确认。
三、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计划财务处预算科,对监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需单独书面报送。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党政教辅部门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应加强绩效监控的组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对监控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预期无法完成或不再执行项目,按照学校预算调度要求及时报送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二)确保工作质量。按照“谁支出,谁监控”的原则,各预算单位负责具体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并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原因剖析,并明确所应采取的纠偏措施。
附件:赤峰学院预算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计划财务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