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赤峰市财政局最新要求,从2025年3月14日开始,我院教职工发生的公务活动(包含教职工的科研、教学等各类项目经费)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除支付给个人的津补贴外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业务财政一体化将自动拦截,无法完成支付,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业务主要有:
1.购买的办公用品、实验耗材、维修材料、清洁绿化用品用具等;
2.支付的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租车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3.教职工出差支付的飞机票、车船票、住宿费、会议(务)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4.不包含在上述项目的其他可以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的事项。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尽快到中国建设银行新惠路支行办理,以免影响个人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