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欠费清理通知
学院各单位:
依据《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赤院党字(2018)77号】 和上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学校计划财务处现对2018年以前学校教职工(含退休、已逝世、曾在学院工作过的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各类个人欠款进行追缴。各二级学院院长、行管、教辅、离退处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派人于2018年8月23日到计划财务处405室领取欠费明细单。
各单位领取到欠费明细单后责成专人负责,通知本单位欠款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到赤峰学院计划财务处会计二科(崇政楼404室)办理还款核销手续,逾期不还款将按相关规定交学院纪检部门或诉诸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赤峰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