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赤峰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本站首页 发布时间:2026-01-16 01:21:46 浏览:次 各单位(部门): 现将《赤峰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赤财行〔2025〕525号进行转发,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赤峰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赤财行〔2025〕525号 计划财务处 2026年1月16日 赤峰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