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内地税字识别号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本站首页 发布时间:2017-12-03 12:00:00 浏览:次 关于更改内地税字识别号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自2017年12月1日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177号文件要求,原内地税字识别号150401761087120取消使用,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4007610871203。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