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2018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219号文件)的规定,2018年大学生必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10元/人,其中本年度财政补贴60元/人,个人负担150元/人,学校已于8月初向学生预收90元/人,现在校生应补缴60元/人,已在生源地缴过医疗保险费的学生请不要在我校重复缴费,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补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