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积金、医疗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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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积金、医疗保险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峰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对2017年的公积金、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整。

公积金从2017年1月份进行调整,本月公积金扣款金额是2017年9月份新调整的公积金和补扣2017年1-8月份增长部分。

医疗保险扣款是2017年9月份新调整的金额。

公积金、医疗保险从2017年10月份将按新调整金额扣款。

 

 

赤峰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