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积金、医疗保险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本站首页 发布时间:2017-08-31 12:00:00 浏览:次 关于调整公积金、医疗保险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峰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对2017年的公积金、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整。 公积金从2017年1月份进行调整,本月公积金扣款金额是2017年9月份新调整的公积金和补扣2017年1-8月份增长部分。 医疗保险扣款是2017年9月份新调整的金额。 公积金、医疗保险从2017年10月份将按新调整金额扣款。 赤峰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