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赤峰市财政局关于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精神,减少现金支付,提高支付透明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要求我院凡是没有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需办理公务卡进行业务结算。现将公务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卡人员条件:学院各部门有公务支出行为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 、办卡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
2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由学校统一开证明)。
3 、填制办卡申请书(由银行提供,必须由本人亲自当面签字)。
三、办理时间:
为方便教职工,特邀请建设银行工作人员来我校统一办理。请教职工于4月6日至4月7日带好以上证件及填好的公务卡申请表到计财处综合科(行政楼408室)本人亲自办理。
联系电话:8300103;联系人:陈文东
四、公务卡使用具体规定,见附件《赤峰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