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关于加强附属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赤院院字〔2018〕170号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作为学校的附属单位和独立法人单位,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赤峰学院的转型发展和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建设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附属单位的管理,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宏观管理
学校对两个附属医院和附属中学的管理主要是宏观管理。两个附属医院作为学校的附属单位,是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并承担学校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机构。要接受赤峰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医院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与政策开展日常医疗事务。学校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监督各附属医院的公益性办院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学校要为各附属医院的发展争取政策空间,创造内部条件。两个附属医院作为学校医学教育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要为学校培养高水平医疗人才服务。
附属中学作为学校的附属单位,是按照国家有关公立中学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承担学校师范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机构,要接受赤峰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附属中学为目标,加大对附属中学的支持力度,为附属中学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附属单位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附属单位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附属单位科学发展。
附属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议事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等决策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两个附属医院纪委要接受学校纪委的领导,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干部管理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附属单位的干部选任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干部选任方案要依法合规,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并及时将干部选任及调整结果报学校组织统战部备案。
附属单位要重视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参加培训。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出国(境)、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等事项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要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加强人事管理
附属单位的人才引进要依据业务管理部门的计划规定,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每年的进人计划、招聘方案到学校人事处报备。
在附属单位工作属学校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必须经过赤峰学院高评委的评审与推荐。凡是附属单位评审和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评审条件、评审方案、评审程序、人员基本信息及本单位的公示结果须到学校人事处备案。
五、加强教学管理
各附属医院承担着学校的临床教学工作。所有医生都有医疗和教学的责任和义务。各附属医院要不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教师考核、临床师资队伍建设等临床教育教学工作。
各附属医院应成立教学督导监控小组,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运行及教学质量,及时反馈与改进,保证临床教学质量。所有医生的教学工作和效果将作为医生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含医学职称)的必要条件。两个附属医院党委应配合学校做好临床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附属中学承担学校师范生实践教学任务。附属中学要建立完善各类教育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制度。要根据学校需求,高质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类实践教学任务。
六、加强科研管理
科技创新是附属单位的重要工作,应加强统筹管理,加大校本部和附属单位的协同创新力度。
学校科技与学科规划处应加强对附属单位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科研基地、学术平台、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以及科研服务地方、科研项目等的管理及经费使用的指导。
附属单位获批的国家、自治区、市级的重点建设学科和领先学科;获批的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和各级各类研究项目;在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中取得的其它随机性成果,要随机到学校科技与学科规划处备案。附属单位人员所获得的学术成果,要每年向学校科技与学科规划处报备。
附属单位应根据学校科技与学科规划认真制定本单位的科研和学科建设计划,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政策,并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验收结题等工作。
七、加强财务管理
附属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对附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管。
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定期组织对附属单位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和会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附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及财务人员岗位分工变动情况需及时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备案。
八、加强国有资产、采购管理
学校对附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宏观监管,附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细则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附属单位应定期向学校报备资产运行管理情况及新增资产明细。
附属单位应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批标准和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审计处应加强对附属单位采购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审计工作。
九、落实重大事项报批报告制度
附属单位要执行重大事项报批报告制度。凡涉及重大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批准。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舆情信息、重大财务事项、领导重要批示、重大安全事故、重要成绩、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班子分工调整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十、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附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置于本单位改革发展全局的首要位置,坚决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改善安全生产软硬条件,保障了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和谐。
学校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附属单位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附属单位建设发展工作。
赤 峰 学 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