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通知
时间:2018-07-05 来源:作者:
各教研室:
现将学校《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全文,并按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研室于7月8日前,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学习讨论会由教研室主任主持。
二、各教研室要做好学习记录,留存学习讨论现场影像资料、签到表等,以备迎接检查。
三、各教研室于2018年7月11日下班前将学习讨论情况总结电子版(教研室主任签字)报送至师范学院办公室。
附件:1.《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2. 《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内教办函〔2018〕115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现将学校《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全文,并按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研室于7月8日前,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学习讨论会由教研室主任主持。
二、各教研室要做好学习记录,留存学习讨论现场影像资料、签到表等,以备迎接检查。
三、各教研室于2018年7月11日下班前将学习讨论情况总结电子版(教研室主任签字)报送至师范学院办公室。
附件:1.《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2. 《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中发〔2018〕4号文件的通知》(内教办函〔2018〕115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师范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