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结合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全校党员佩戴党徽,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依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佩戴对象
学校全体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佩戴的部位
党员徽章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靠近心脏处)。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他徽章之上。
三、佩戴时间和场合
1.全校教职工党员正常上班、上课等工作时间佩戴党徽,其他时间提倡佩戴;学生党员日常学习生活时间均应佩戴党徽。
2.党内重大活动(如七一活动、主题党日、党员集体宣誓等)和党内重要会议(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表彰大会、党员教育培训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内政治生活、集体学习及学校各类会议时,每位党员必须佩戴党徽。
3.其他要求佩戴党徽的时间和场合。
四、佩戴要求
1.佩戴党徽是亮出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全校师生党员都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
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按规定佩戴党徽,以身作则,模范表率,严格要求。
3.党员必须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对故意玷污、损毁党徽的,要严肃问责。
五、佩戴的监督检查
1.各党组织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主要负责人,及时监督和检查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全体党员要相互监督提醒,共同遵守佩戴规定。
2.各党支部对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要适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
3.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巡回指导组将不定时检查或抽查党员佩戴党徽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赤峰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