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试行)
时间:2022-05-17 16:56:00 来源: 作者:
为强化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与监管,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文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开题报告申请
(一)文学院校在读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开展。
(二)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评阅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8个月。
(三)研究生本人提出开题报告申请,填写《赤峰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四)研究生需在开题报告一周前将经指导教师同意的《赤峰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送交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
二、开题报告组织
(一)文学院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需提前三天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审查小组成员、开题报告时间和地点等。
(三)开题报告需有专人记录。
(四)文学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宏观管理,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审核和管理。
三、开题报告要求
(一)每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二)研究生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和开题报告小组成员评议,具体内容与程序如下:
1.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研究的问题、背景、意义以及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等。
2.开题报告审查小组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通过审查学位论文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来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通过审查论文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可行性。
3.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经评议后,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开题报告审查的决定,并在《赤峰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通知学生本人。
(三)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需针对问题与建议简要说明开题报告修改情况,并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订花脸稿。
四、开题报告结果认定与处理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审查小组集体表决做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结论。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
(二)研究生对开题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开题报告结束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向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若为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应采取回避。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五、本办法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其它年级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