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赤峰学院2018年“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励志成才、勇于创新创业,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赤峰学院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规定,我校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从即日开始,请各二级学院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以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为主,适当考虑近五年(含五年)毕业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个人奖为30000元人民币/人;两人及两人以上团体奖为50000元人民币/团队。

三、申请条件:

参照«赤峰学院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规定。

四、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

3. 坚持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选拔推荐和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五、评审流程:

1. 申报“卓越”奖学金的学生需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并填写《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1),报至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评;

2. 各二级学院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8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与推荐材料一并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3.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查审核,无误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

六、材料报送要求:

1. 《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字部分须本人签字,中国建设银行卡须申请人本人持有,且为本市卡;

2. 《2018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签字盖章;

3. 个人生活照片,一式三份,其中纸质版照片背后需标明学生姓名及二级学院名称,电子版照片名称须以“姓名-二级学院名称”的形式发送;

4. 个人事迹材料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事迹材料字数要求4000-5000字;

5. 二级学院推荐材料,每人一份,字数300-500字,A4纸打印,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6. 以上五份材料均须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须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fxyxszz@163.com;

7.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 6月11日17:30;

8. 报送地点: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崇德楼334室)。

 

 

联系人:秦立金  

联系电话:0476-8300131

 

附件: 1、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申请表

22018年赤峰学院“卓越”奖学金情况汇总表

3赤峰学院爱心励志企业家“卓越”奖学金评选办法

 

 

 

                              赤峰学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