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变更工资代发银行的通知
时间:2013-04-23 00:00:00 来源: 作者:
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建设发展要求,中国建设银行为我院提供贷款支持,为落实建行的贷款条件,我院教职工工资代发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赤峰天义路支行将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赤峰新惠路分理处(新城区二中东门对过)。经我院和建设银行协商,同意将我院计财处统一在建行新惠路分理处办理的原岗位津贴(交通补贴)发放卡转为代发工资卡,而由职工个人在建行其他支行办理的银行卡和没有办理过岗位津贴(交通补贴)卡的教职工需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的收取:
1、在职职工以院、部为单位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登记表(见附表模板);
2、离退休人员由老干部处负责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登记表(见附表模板);
3、内退人员由人事处负责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登记表(见附表模板)。
以院、部为单位将汇总表及收取的身份证复印件,于2013年4月27日前交到计财处会计科(行政楼405办公室),由计财处统一递交银行,统一办理。
提示事项: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印在一张A4纸上。
2、 在新办理的建行工资卡未确认发放工资之前,请暂不要将原工行工资卡销户。
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计财处会计科联系。
联系人:乌云芒来
联系电话:8300102 8300101
计财处会计科
201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