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党委党校兼职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4-11-25 00:0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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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委党校教学工作,建立一支素质强、教学水平高、相对稳定的党校师资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党校拟在学校师生中选聘兼职教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各级党政干部;专、兼职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其他专业教师;离退休领导及教师;在校学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知识广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创新思维,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结合当前政治、经济、文化形势,启发引导学员认识现实问题; 4、具有一定的教学艺术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三、选聘方式 1、推荐 2、自荐 3、直接选聘 四、选聘程序 1、各单位党组织要进行广泛动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踊跃参加党校教师选聘工作。 2、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选聘条件严格把关,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推荐表》(附件1);自荐人选自行填写《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自荐表》(附件2)。 3、两表报送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8日前将推荐表、自荐表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崇正楼115室)。 五、聘任程序 党校校务委员会根据选聘条件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党校兼职教师聘任名单并颁发聘任证书。 附件1: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推荐表》 附件2: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自荐表》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