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协助分管院长做好以下工作:
一、起草各阶段学生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学期学年综合测评。
三、组织协调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
四、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会议,了解掌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五、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六、组织实施文学院班集体和学生个人评奖评优及奖学金评级和审批。
七、调查和拟定文学院违纪学生的处分处理意见。
八、负责学生档案的归档、管理和学生工作的统计、报表、汇总和上报。
九、负责新生的接待、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
十、筹划举办和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文化、文体、社团等活动。
十一、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发布、就业咨询指导、就业率汇总上报,以及毕业生派遣工作。
十二、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发放,以及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开展。
十三、完成文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赤峰学院文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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