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听课制度
时间:2012-05-12 00:00:00 来源: 作者:
文学院听课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最主要手段。为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目的
1、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帮助任课教师正确认识自己的课堂教学能力,明确长处和差距,发挥自身优势,改进教学工作。
3、为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了解课堂教学的现状和水平,为加强领导和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4、为教师评优、晋职提供考核依据。
二、听课人员和任务
1、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2、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3、各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应认真及时地填写听课记录,对于突出的经验、问题及时向系领导反映。
2、对于集体听课情况,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及时组织讨论,进行集体评课,如属个人听课,听课人员应和授课教师交流和切磋。
3、院领导和任课教师每学期结束前应总结一学期以来的听课情况,并写出一份听课总结报告。
4、听课人员可以随机听课,课前可以不向授课教师预约,授课教师不得借故拒绝。
文学院
2012年5月